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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和土地买卖“大不同”

土地流转 2019-04-15 16:3017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近年来,随着规模农业和机械化的兴起,农村土地流转成大势所趋,农村土地价值也有所上涨。这时候就有些人趁机打起了土地买卖的主意,甚至借土地流转之名,行土地买卖之实。

  但实际上,土地流转和土地买卖完全是两码事,一个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土地政策,一个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土地流转是国家极力推动的一项政策。近年来,江西、湖南、黑龙江、山西等地的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趋势总体向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作他用,每年要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而土地买卖就不一样了。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就明确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也就是说,农民对于土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无权买卖。而使用权,也不是想卖就卖的。

  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案例,说有一位农民在未办理合法转让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将自家一块400多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以80多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别人。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农民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但鉴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他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所以说,凡是以牟利为目的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即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集体土地不能私自买卖,农民如果想要流转土地,也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一是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是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等等。

  此外,流转土地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比如说考察流转土地的人和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包括是否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等;还要看承包人的资质是否合法,所签订的使用手续是否合法,是否备案并获得批准。

  当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也有一些问题需要农民朋友注意的,比如说合同用词是否恰当。有的土地流转明明是出租,合同上却把“出租”写成“转让”;流转合同中的年限、金额、付款方式等要约定清楚。白纸黑字写明白,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所以,签订合同的时候,大家一定要认真仔细一点。

  总之,土地流转和土地买卖,存在明显的界限,大家一定要弄清楚,不然一不小心,可能就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处罚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于赖以生存的土地,我们不仅要珍惜,更要合法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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