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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新法律规定酒桌上出现这几种情况小心坐牢

政策法规 2019-04-15 08:0814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劝酒”一直是酒桌上面的传统节目,聚会,亲朋好友欢聚一堂,一起在饭桌上喝点酒、聊聊天是一种很好的联络感情的方式,这也让很多每天都忙于工作的人有了一个放松的好机会。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无论是劝酒、饮酒还是请客喝酒都应适可而止,把握好尺度,否则出现意外的话好事就成了坏事,甚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08年5月的一天晚上,赵某和朋友徐某、周某等6人到饭店吃饭。酒席上,徐某、周某等人对赵某不停地劝酒。酒后,赵某手脚瘫软,趴在桌上,小便失禁。第二天,赵某被发现猝死在招待所房间里。经法医鉴定,赵某系急性酒精中毒死亡。事后,赵某的家人以徐某等人劝酒过量为由,将徐某等人告到法院,要求给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2万余元。法院判决:赵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赵某有重大过错,自行承担50%的责任;徐某等人承担20%至5%不等的赔偿责任。

  某酒店员工下夜班后聚餐,饭局过程中,副厨师长李先生醉酒昏迷,被同事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先生家属认为,李先生的同事未尽注意义务,延误抢救时间、拒绝医院洗胃,对李先生的死亡负有责任,故诉至法院。家属称,李先生去世时,家里还有一个5岁的女儿,其母亲四级视力残疾,其妻子因办丧事耽误时间多而被单位开除。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22人连带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女儿的生活费等因喝酒死亡的各项损失费用的70%,共计136万余元。1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因拒绝洗胃,陪同就医的11人就李先生死亡负有较轻微责任,判决11人平均承担各项损失共75322元。

  以上种种令我震惊不已,劝酒喝酒竟能惹出这么严重的后果,下面就让我们宸硕律所的资深律师为您讲一讲,如果在酒桌上出现以下这几种劝酒行为,那么在座的其他人要小心了,不仅要承担严重的后果,甚至有可能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对于醉酒的酒友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但是,如果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不能喝酒,但是依然劝酒者,如果这种行为造成了意外则属于过失犯罪,劝酒者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并不知道对方不能喝酒,但是依然劝酒者,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民事责任,要承担受害者的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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