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国

政策法规 2019-05-08 02:1912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今年5月1日是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五年间,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格局和农村土地征用信访秩序发生了明显变化。以《信访条例》正式实施为标志,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年前,面对当时信访总量持续攀升、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频繁的严峻形势,国土资源部作为农村土地征用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坚决贯彻中央联席会议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及中发〔2007〕5号、中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部党组、部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徐绍史部长十分关注并亲自批阅群众来信,深入接待场所了解情况,与信访工作人员座谈;鹿心社副部长强调要从源头预防,在土地征用审批中切实保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王世元副部长、王寿祥纪检组长多次参与中央联席会议组织的信访工作调研;冀文林主任到任后连续两年主持重点地区信访工作会议。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国土资源部已形成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领导具体抓,其他部领导“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80%以上的内容是新的,信访工作要与《信访条例》接轨,国土资源部以部令修订颁发《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分解细化建立完善与此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建立了部领导与有关地方国土资源厅(局)负责人约谈制度。部机关司局级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来访群众、新提任司处级干部到信访岗位工作两周、新录用公务员到信访岗位锻炼3个月等三项制度,已全面启动形成常态。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信访工作与农村土地征用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整合,组建信访办公室,充实了信访工作力量,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应用进展加快推动,实现与国家信访局数据中心的联网。增强了判重、劝返工作力度。与此同时,近年来10个省(市)厅(局)信访机构单列。部分省级国土资源厅(局)与市、县局已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治理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125.46亿元,全部补还被征地农民。指导开展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提高 20%至30%。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普遍建立。一些地方创造的留地安置等多种形式安置途径不断丰富完善,征地补偿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针对信访反映,在建设用地项目审查中,及时纠正和调整补偿标准偏低、安置途径单一、社会保障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二是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和批后实施清查工作,防止和纠正违规用地行为;三是不断完善征地管理工作政策措施,进一步指导地方做好城乡接合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国土资源部相继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核减占原总数70.1%的各类开发区,压缩占原面积64.5%的规划用地,退还2617平方公里圈而未用的土地。

  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以租代征”、擅设区扩区、批而末用三类违规违法案件31万件。“保增长、保红线.8万亩。土地管理秩序总体持续向好。

  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征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把征地前公告、确认、听证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要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推行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信访部门参与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坚持建设项目用地“信访一票否决制”,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不支持的就不办或缓办。全系统开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建立重大违法线索统一处理平台,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积极跟进,进一步拓宽了信访工作渠道。

  按照中央联席会议部署,近三年来,国土资源部持续抓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信访积案化解活动。2007年全系统排查矛盾纠纷17863件,调处14894件,占83.4%;2008年全系统治理重信重访3004件,结案2438件,占81.2%;2009年全系统排查信访积案3607件,化解2734件,占73.6%。此外,三年来累计交办重要信访事项306件,办结率分别占94%、88.6%、 94.1%。同时,连续三年召开重点省区信访工作座谈会、部署会、现场会,用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信访条例》实施五年期间,来信减少12.2个百分点,来访起数及人次分别减少14.6个和20个百分点,成群结队进京上访现象明显改观。群众信访朝着依法、理性、有序的方向发展,信访工作被动局面逐步扭转。

  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与土地相联的各种社会矛盾多发的走势并未减弱。国土资源部有决心把“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抓好源头预防、事要解决、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提升能力五项重点工作,继续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新贡献。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