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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2019-04-15 16:059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本报讯(记者毛淦颉通讯员葛家骏)3月31日,是全区首个“阳光财务公开日”。近日,全区117个住宅小区正在开展“阳光物业”公示相关事项,全力推动“阳光财务”和“阳光服务”,促进物业服务价质相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迎接“阳光财务公开日”,区物业管理处统一制作了公示展板,公示内容和格式更加规范。据了解,各物业服务企业需在小区的固定显著位置,公开物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支情况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日常维护费使用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实行酬金制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还需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3月21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将公示展板张贴在小区高层和别墅区的宣传窗。公司项目经理方光祥介绍说,往年物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公示铭牌张贴在小区楼道的宣传栏,今年统一规范了格式、地点,一目了然。

  区房管中心提醒业主,如果所在的小区没有按规定公示,可以拨打8898326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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