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引进高科技人才项目申报补助
招商引资 2021-03-20 05:1019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并 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 议的,省、市、县(市、区,含滁州经开区、苏滁高新区,下 同)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 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其中,奖励资 金由省财政承担30%>地方财政承担70%o根据现行财政体 制,琅现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奖励资金按3: 7分摊, 即市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的21%、申报企业所在地财政承担奖 励资金的49%;其余县(市、区,含苏滁高新区)全额承担奖励资金的70%。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科研、[程 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
2.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