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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中的“

政策法规 2019-05-09 03:5710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注意:“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和“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经常同时出现在选项中,注意主体的不同。

  注意:严格按照法律原文做题,“有优秀的教师”看似正确,但“优秀”未必“合格”。与此类似,“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也必须是“有符合规定标准的”。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5.“优待”VS“免费”VS“免费或者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五十一条 :

  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注意:“优待”、“免费或者优惠”不一定免费,因此两个法条中明确免费的只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

  6.“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VS“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五十四条: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注意:“不低于”对应“当地公务员”,“不低于或者高于”对应“国家公务员”。

  1.【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2.【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自考专科毕业没有报到证,能考河北省公务员吗?如果考上河北省公务员面试审核需不需要提供报到证?

  你好!我想问下18年浙江省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里要求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满两年,经历时间截止2017年11月,我在现单位截止到2017年11月已经三年多了,但是12月份可能要调新单位,关系也要转过去,这种情况如果我考上了还算符合资格吗?

  本科毕业,辅修了双学位,毕业拿到了两个学位证书和一本毕业证书、一本辅修证书:两个学位在国家学位网上都能查得到,只是辅修的学位注明了是辅修;毕业证书写了两个专业,学信网上也有备注,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以辅修专业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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