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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干部选拔任用有“放”的“市场”

换届选举 2019-06-08 17:1419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无疑对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织密织牢制度笼子,促进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懒散”干部不能“放养”。所谓“放养”,毫无疑问就是不加限制,放任自流,信马由缰,“脚踩西瓜皮,滑到哪算哪”。 在干部日常监督中,如果稍不注意、稍有松懈,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一个时段出现盲区,“放养”就可能成为放任、放羊,甚至放纵、放肆,最终毁了一个干部,影响党和国家的事业。干部监督管理必须倾注感情、拿出时间、找到办法。当然,不“放养”也不意味着要人为地设置栅栏、围墙、铁丝网对干部进行“圈养”,而是用党性、原则来引导,用纪律、规矩来规范,用制度、机制来约束。要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及时掌握动态发展,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把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全过程。实践证明,一个干部有了组织上的全程监督、严格约束,才能茁壮成长、担当大任。

  “带病”干部不能“放过”。干部“带病提拔”危害严重,被提拔起来的“带病”干部一方面为腐败的发生埋下了土壤,另一方面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对于在某些方面有一定能力或特长的少数干部,明知干部个人在某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干部群众也有所反映,但却以生活小节无大碍、人才难得为由,在群众的争议中被提拔重用,这样的“露而不究型”干部任用方式危害更甚,应当坚决杜绝。对于“带病”干部,在没有查清楚问题之前,坚决不能任用,也不能简单搁置了事。要深入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要及时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要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日常的接触、长期的观察和辩证的分析,摸清“带病”干部到底得了什么“病”,“病”到什么程度,要深挖“病症”后面的根源,要看还能不能“救治”。决不能让“病症”有重新扩散蔓延的机会。

  “歪风”干部不能“放任”。干部选拔任用是关系党的事业发展、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也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事业是否有信心、对执政是否满意的具体体现。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圈内人、利益关系人等不正之风问题,历来是社会群众普遍深恶痛决和大为反感的事情。因此,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决不能放任自流。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关起来。要严肃法律程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发现违规违纪用人问题,要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的高压震慑,切实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和治本功能。要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载体加强对公众参与监督举报的宣传引导力度,把由上级部门对干部的制约,逐步转到由民意和社会舆论来加以监督。让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估制度运行在强光下,让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无所遁形。(文/西区张显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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