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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假承包合同诈骗 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土地流转 2019-04-23 22:1773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南宁市邕宁区居民谢永里利用假的土地承包合同书,骗取3名被害人10万元定金。近日,由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法院一审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永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被告人谢永里退赔被害人10万元。

  2015年,谢永里在南宁的一个私作公章流动摊点制作了一份虚假的土地承包合同,在这份“土地承包合同”里,谢永里自称承包面积达2420亩,“合同期限”28年。为了使合同看起来更真实,谢永里还在虚假的材料上签上虚构的9个村民的名字以及指纹。去年5月,谢永里因为苦于无钱用,于是利用这份合同骗钱。谢永里请李某林合作,李某林对此深信不疑,在“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上签字按上手印。

  听说谢永里有林木出售,村民李某标、陆某和、卢某连找上了门。去年7月31日,谢永里和李某林带上李某标三人前去石塘镇林地看林木。当天晚上,谢永里和李某标三人商量,按3600元每亩的价格将17片速丰桉转让,并签订林木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定金是30万元,先付10万元。第二天,李某标三人把10万元转给李某林。其间,李某标三人催谢永里办林业采伐许可证,但谢永里以各种理由推脱。

  李某标等人觉得谢永里不太靠谱,于是到石塘镇林业站和石塘镇木道村委核实情况,才发现他们上当受骗,随后向警方报警。去年10月9日,谢永里被横县公安局抓获。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永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韦薇 通讯员 何家银 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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