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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释疑《条例》7月起施行 为什么现在就检查处

政策法规 2019-04-15 17:2210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近期,在跟随城管执法人员检查的过程中,记者发现,无论是商场、小区或者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公司,甚至有的居委会,都认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今年7月1日起才实行,也就是说在这之前不设置分类投放容器、不分类投放垃圾是不违反规定的,没什么大不了。

  实际上,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之前,本市于2014年出台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对垃圾四分类的要求、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不按规定设置分类容器的处罚等作出了规定,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较多相同之处。在7月1日之前,城管执法部门主要就是按照《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来进行执法的。

  对于单位垃圾分类这一块,2017年也有过新的规定。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要实施范围是公共机构和企业。

  2017年3月上旬,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起上海全面实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若单位生活垃圾不分类则不予收运。各单位在每年第一月内(新开业单位应当在开业后七日内)进行生活垃圾处置申报,按实申报单位生活垃圾产生情况。然后,单位所在区绿化和市容管理机构(部门)将依据单位性质,审核单位申报的各类生活垃圾产生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并提供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

  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有效,依据区内收费减免政策,可减免部分垃圾处理费。对拒不执行单位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垃圾分类源头投放管理的,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执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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